胡女士於2013年3月在北京市丰台區右安門醫院進行了一次骨折手術,術後醫生髮現手術時用來打眼用的鑽頭不慎遺留在其骨頭中,無法取出。院方負責人稱鑽頭被遺留屬於手術的醫療風險,是雙方共擔的。此外,不鏽鋼材質的鑽頭在體內並不會產生多大的危害。
  (據3月24日新華網)
  無獨有偶,浙江杭州富陽一位黃姓患者去年5月因膝蓋韌帶斷裂,在杭州一家醫院做了手術。然而她後來複查拍片時,卻發現膝蓋骨內多了一個醫用鑽頭。院方承認為醫療事故,願意賠償,但也稱鑽頭對身體傷害不大。看來,“鑽頭對身體傷害不大”已經成了醫院的標準“外交辭令”。
  在身體裡面多了一個斷裂的醫用鑽頭,竟然無大礙?鬼才信!實際上,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也已經用“醫用鑽頭會氧化,要取出來”的結論說明瞭醫用鑽頭留在體內的危害和隱患。退一步講,即便鑽頭對身體的傷害真的不明顯,也會給患者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傷害。而一些醫院竟然大言不慚地聲稱鑽頭對身體傷害不大,是對患者健康權益的漠視,是出於減輕責任的自私目的在忽悠患者,跌破了醫德的底線。
  醫生失德比醫術失誤更可怕。平心而論,由於檢查水平、診療技能、診療經驗所限,醫生出現一定的誤診率是正常的。各國醫院都存在著誤診現象,幾乎所有的醫生也都出現過誤診。只要醫生沒有主觀的故意或過失,只要醫生把患者健康權益放到了第一位,盡到了自己的責任,嚴格遵守操作規範,只要醫院拿出足夠誠意,勇於承認誤診,積極採取措施輓回患者因誤診造成的健康權益損失,對患者或其家屬進行賠償,並視誤診性質、情節輕重追究醫生責任,那麼,即便出現一些誤診,也很可能會得到患者及其家屬的理解和寬容。而如果是因為醫生漠視患者健康權益、操作不規範、責任心不強、有主觀故意或過失而發生的誤診,如果誤診發生後醫院沒有誠意,為了減輕或逃避責任,對患者或其家屬推諉、搪塞、忽悠、拒絕,那麼,就很容易激化醫患矛盾,引發醫鬧現象。
  目前,緊張對立的醫患關係不僅影響了醫院的正常秩序,還威脅傷害了一些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,令人擔憂。而要緩解醫患關係,重塑醫生形象,減少醫鬧、遏制醫鬧,當務之急是要找準矛盾內因,加強醫德建設,讓醫生拿出足夠的責任心和愛心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,為公眾的健康權益服務,而不是只為自己或醫院服務。  (原標題:聲音 鑽頭落體內危害不大?忽悠誰呢! □李英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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